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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海关出口展览品的文件准备发布时间:2016-06-06

一般贸易出口:报关单、代理报关委托书、装箱单发票、合同、申报要素等。

ATA出口:ATA单证、授权书(中英文)、装箱单发票、邀请函、展位确认书、申报要素、产品照片等。

备注1:上海海关能接受ATA LCL/FCL/AIR 出口,深圳海关只能接受ATA FCL/AIR 出口,清关时效比上海更缓慢,建议ATA出口的安排在上海出口。对于非ATA国家,我们会于出口前向贸促会询问是否能够特殊办理。

备注2:由于海关要求时刻在变,准备资料请以出货前的邮件通知为准